各院(部)、各处(室):
为充分发挥青岛统一战线智库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和全市统一战线工作创新发展,现就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
青岛统一战线智库2023年度课题申报可根据以下研究方向设计题目,拟定课题题目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一)统战工作类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问题研究
2. 新的社会阶层新领域新群体统战工作研究
3. 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问题研究
4. 新时期宗教工作研究
5. 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研究
(二)经济社会发展类
1. 青岛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研究
2. 青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研究
3. 青岛招商引资工作研究
4. 青岛现代化产业体系研究
5. 青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6. 青岛率先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研究
7. 青岛增强产业实力研究
8. 青岛旅游品质提升研究
9. 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研究
10. 青岛消费扩容升级研究
(三)文化交流类
1. 海外统战与中华文化传播路径研究
2.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
二、组织方式
(一)课题申报。各有关院部可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业务特色,参照上述研究方向,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论证并申报,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课题研究应立足青岛实际,确定研究角度和侧重点。开展深入调研,提出创新性观点。学校择优推荐3-5项课题。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书与活页(附后)。由院部审核推荐后,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26日(周三)11点前将申报书与活页纸质版各一式2份,提交科研处206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申报书》《活页》以“青岛滨海学院-申报人姓名-青岛统一战线智库课题申报书”“青岛滨海学院-申报人姓名-青岛统一战线智库课题论证活页”形式命名。同时提交科研成果审核备案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和所在支部公章。
(二)评审立项。统战智库秘书处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论证评审。立项按照质量为先的原则,严格控制数量。6月30日前,公布课题立项结果。评审通过后,课题研究正式开始。其中申报“(二)经济社会发展类”课题的,避免大而全的研究,应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贴我市实际,选题角度精准,坚持问题导向,内容充实、数据准确,重在提出务实可行的建议。此类立项课题可随时报送课题成果,结项材料须在2023年10月底前提交。
三、经费资助
凡结项课题按《青岛统一战线智库课题经费使用办法(试行)》给予经费支持。经费支持分为基本经费和奖励经费。课题结项以成果质量为先,根据课题的立项评审得分,结项评审得分,以及发表、获得批示、获奖等情况,由专家评审组进行综合评审,按照由高到低顺序,确定A类结项课题、B类结项课题,A类结项课题发放课题基本经费。B类结项课题无基本经费。奖励经费适用A、B类课题,根据课题获奖或被采用情况确定,区分获中央和省统战理论研究成果奖,获国家、省(部)级领导批示情况,被中央和省级专业领域的报刊采用等情况,给予相应资助。同一成果获多项奖励或领导批示的,按最高类别不重复计算。
四、有关要求
1.课题研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统战工作中的全局性、战略性、综合性问题及重点难点问题为主攻方向,注重对策性研究,提出的建议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课题申报单位和个人须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能够提供开展调研的必要条件。近三年无被撤销其他研究课题的记录。每人只能申报一项研究课题。承担的往年青岛统战智库课题未结项的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3.申报课题强调原创性,不得照抄照搬,不能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已申报国家、省的课题或已申报青岛市有关部门的课题将不予立项。课题成果原则上应为论文或研究报告,字数控制在7000-15000字,应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紧扣青岛发展实际,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课题结项一并提交查重报告(查重率不超过30%)。
4.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如已立项则予以撤销立项。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陈光超
内 线:8199
邮 箱:kyc@qdbhu.edu.cn
办公室:岱德楼206室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3年4月13日